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有着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特点。能够刺进市场资金和产业之间的有效联通。是为我国现代服务业、金融业提供发展动力的重要构成。“借鸡生蛋、以蛋还鸡”的融资租赁能有效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那么融资租赁与普通的租赁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以融物为手段,它的核心本质是融资,这是其区别于其他租赁的实质性特征。
融资租赁将借贷、租借、买卖集于一身,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